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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俗物

    沈铎派人将阿雁从养老院接出来,连同两位一直照料她的护工一起暂时安置到了别墅一楼,盘算着等什么时候雁思归新鲜劲过了,再把人安置到别的地方去,毕竟,他不喜欢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受到别人打扰,丈母娘也不行。

    阿雁对这个陌生又漂亮的地方很新奇,对于能每天见到这个总是会去找她玩的青年也很开心。雁思归就带着人四处玩玩转转,去了游乐场,去了动物园,去了海洋馆,去了电影院,去了大剧院……这些那些年他们想都想不到的地方。

    “雁雁,你也吃。”阿雁将手里一根甜筒递给雁思归和他分享,这些天相处下来,她对雁思归越来越依赖,可是却仍然不叫他“雁思归”,偶尔一次听见沈铎叫他“雁雁”,便也跟着瞎叫。

    雁思归就着她的手舔了一口,伸手用纸将她嘴边的一圈冰淇淋擦干净,毫不在意店里周围人的眼光,柔声道:“玩得开心吗?”

    阿雁一边舔一边点头,一双眼睛在那枯皱横生的脸上闪烁着极为不相称的童趣与快乐,她吃了一会儿,忽的停下来,冰淇淋滴滴答答地融化顺着手指蜿蜒而下,她用那样一双澄净的眸子直视雁思归的一双:“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为什么呢?”雁思归不答反问,像是喃喃自语。夕阳斜照,穿过窗明几净的橱窗,柔柔地降落在他的唇角,睫毛,他弯起唇角,抬眼时却似是有泪光闪烁,“因为你是我的妈妈呀。”

    融化的冰淇淋在阿雁的手上留下温凉的,黏黏的痕迹,撕开手指时会拉起勾缠的胶丝,就像对面此时望着她的这个青年,眉眼和呢喃落在她心上时,好像也有黏黏的胶丝。她突然就抓住了他的手,不顾一手的黏渍,轻轻摇晃,“不哭不哭,娃娃乖,娃娃跳,娃娃笑得咯咯叫。”

    雁思归任她用残缺不全的枯手抓着哼唱这两句久远记忆里的童谣,复杂的情绪涌上来将他吞噬,万种千般,最后都化成一句,想让她带着他一起回家。

    “走吧”,雁思归将她的手和脸擦干净,“我们回去。”

    雁思归带着她出了店门,长街上车水马龙,鸣笛声声,更不要提是市中心这种繁华地段的日暮时分,赶着下班或过夜生活的人们个个在堵得水泄不通的路上望穿秋水,雁思归索性拉着她漫无目的地逛街散步等这阵车流散去。

    阿雁走不了太快,这些年靠编草席和乞讨的生活让她落下了很多病,见到某些锦衣华服的人会习惯性地低着头畏畏缩缩,也会习惯性地对着某些看起来很友善的人展露傻乎乎的讨好似的笑容,见到有人手上拿着精致可口的食物会一眨不眨地眼巴巴盯着看,却又从来不会主动开口让雁思归给他买……全部都是让雁思归心疼的细节。

    “为什么让雁哥哥把你的思归带走?”蓦地,雁思归突然出声。

    闻言,一直在左顾右盼的阿雁收回了目光,抓着雁思归的手紧了紧,慢吞吞地表达:“雁哥哥被一个叔叔和一个阿姨带走了,每天都能吃饱饭,我很饿,思归和我一起也很饿,雁哥哥说如果思归是女娃就送给他的宝宝做”,她顿了顿,似是在搜索久远的记忆,华灯初上,霓虹灯在她眼里浮光掠影地流下变幻的光色,“做‘童养媳’,跟着雁哥哥,思归也能吃饱。”

    雁思归被他握着的手窸窣颤抖,他大概能明白她在说什么。只是,没想到,雁桥霜也是出身于那个村庄么。雁桥霜到底和她是怎么认识的,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抛弃他们。雁思归从来没去探究过,因为对于他来说,那不过是自取其辱。他们对雁桥霜来说,不重要。

    滴——

    滴——

    滴——

    “雁儿!雁儿!”

    “思归!”

    “雁思归!”

    雁思归还在走神,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回过头去,却看见一张预想不到的脸来,倚着车窗慢慢跟在他身边打招呼。

    这边没法停车,他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停车位,示意雁思归到那边等他。

    雁思归晃神之间,那辆车已经越过他停了下来。胡世楠啪地拍上车门就急匆匆地迎向雁思归,“又失联!你报复我呢这是!”他不轻不重地给了雁思归一拳,阿雁一看见拦在雁思归身前哆哆嗦嗦地说:“不要打,不要打……”

    胡世楠愣了一下,雁思归揽过阿雁的肩膀轻轻安抚,“介绍一下,这是我妈。”然后又对着阿雁柔声道:“没事,只是在闹着玩,他是我的朋友,胡世楠。”

    胡世楠高中的时候从雁思归嘴里听说过两句他母亲的事情,这下更呆了,雁思归弹了一下他脑门,“回神了,吃饭了么?我们找个地方说。”

    几人在一家几步之远的中餐厅找了间包厢坐定,不等胡世楠问,雁思归道:“这段时间有些事,手机也丢了,没顾得上联系你们。没来得及参加小宝宝的满月宴,对不住。说起来,孩子是男是女啊,健康么?取名字了么?徐老师身体怎么样?现在在家带孩子呢还是已经上班了?”

    胡世楠想问的被雁思归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还被他一连串的问题转移了注意力,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是个小姑娘,生出来之前都说女儿随爹,我还担心了好长时间,幸亏长得像卿卿,小鼻子小嘴巴小酒窝……孩子取名叫胡世卿”他说着说着就傻笑起来,掏出手机给雁思归看孩子的照片,“P城太潮湿了,临产前一个月我们就回来了,我岳母现在在家帮忙带孩子,卿卿上上个月就上班了,我刚刚把她送到剧院去,他们马上有一出全国巡演,这些日子不分昼夜地排练呢。”

    雁思归边看边点头,“孩子很漂亮,的确是挺像徐老师的……徐老师现在貌似很辛苦,又要上班还要抽时间照看孩子……你呢,还在那家教育机构当老师?奶粉钱不好赚吧?”

    胡世楠笑笑,“是啊,我们这种英语老师,随处一抓一大把,竞争激烈啊,不像你们这种搞审计的,哪一天不想干了,去教育机构教人家考证那课时费可比我们高多了。”

    雁思归垂下眼去,盯着眼前散着袅袅热气的菜肴,胡世楠本来可以不用东躲西藏被人追债,本来可以锦衣玉食,本来有锦绣前程,本来不必为一点生计辛苦奔波,本来可以让自己的女儿过上真正小公主的生活……一切,只因为他的一着不慎,只因为沈铎的恶意算计,一个人的命运就这么被改写了。可他目前能做的,也只有尽量远离他,尽量不给他再添什么麻烦而已。“胡世楠”,雁思归垂眼盯着桌前,“经济方面,有需要,一定和我说,别和我见外”,他看向胡世楠,一如少年时看向他时的信赖和坚定:“你也帮过我,我从没拿你当外人。”我怎么补偿报答你都是应该的。这句话,雁思归没有说出来。

    雁思归其实很少情绪外露,大多数时候冷冷清清沉默寡言,所以当他突然真挚剖白时,胡世楠不禁受宠若惊,过后又是满满的感动,从童年到成年,他在见不得光的地方躲藏了太久,以前是因为私生子的身份,后来是因为被人发现了私生子的身份,雁思归是他为数不多的敢坦诚相待的朋友,尽管中间不得已断联了很多年,风波过去尘埃落定的时候还能得他一句“我从没拿你当外人”,这是比任何言语都有分量的话。胡世楠举杯,双眼泛红,“都在茶里。”

    两人又闲扯了几句,胡世楠终于又想起来正事,“你怎么在这啊?出差来吗?你怎么找到你妈妈的?”

    雁思归看向一直在默默吃菜的阿雁,替她把沾到嘴边的酱汁擦了擦,“费了点功夫找到的,警察那一套寻找失踪人口的办法,具体怎么操作的我也不清楚。我们分别这么多年,我想暂时带着她四处转转,就辞职了。”

    胡世楠点点头,理解雁思归这种失而复得的大喜过望,“你还挺潇洒,干了四五年的工作,说不干就不干了。”

    雁思归端起茶杯掩在唇边,“嗯。”

    胡世楠戳戳他,“我又要啰嗦了啊,你别嫌我,你和可可到底怎么回事啊,可可他爸妈轮番给我打了两三次电话问你俩的事,说可可班也不上了,天天窝在自己房间以泪洗面,几个月之前都严重到他爸爸强拉着人去看心理医生了”,他看着雁思归卷翘的长睫在眼睑下投下的一小片堪称落寞的阴影,犹豫道:“她是真喜欢你,你要是不喜欢她了,就看在还是朋友的份上,好好开导两句吧。”

    雁思归抿着唇,无悲无喜,默然无声。

    这件事,他救不了她,只能靠医生去治愈。因为他自己的那道伤口也没好,已经发了臭化了脓,滋生着细菌病毒和蚊蝇。

    胡世楠见他不说话,叹了口气,还待要说,雁思归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他看着雁思归掏出,脸上的嫌恶一闪而逝。

    “你帮我照看下我妈,我出去接个电话”,雁思归交代他两句随即出门寻了个无人的角落。深吸一口气,尽力缓和他的语气:“喂。”

    “雁雁,在干嘛?”沈铎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从话筒传来,雁思归却犹如听到了什么噪音,烦闷得厉害。明明派人时时刻刻跟着他,还问这些明知故问的东西做什么。“和朋友一起吃饭。”

    沈铎嗯哼一声,“怎么样,晚餐好吃么?”

    雁思归不禁皱眉,问这些无聊的问题做什么,“还好。”

    “我饿了,也想尝尝”,声音从话筒和背后传来,雁思归一扭头,沈铎正捏着手机笑吟吟地看着他,“出差回来,你不在家,我就找来了。”

    沈铎不等雁思归反应,揽过人的肩,“在哪个房间?加我一个不介意吧?”

    雁思归下意识不想让沈铎见到胡世楠,这两个人曾经在学校因为他就是势如水火的关系,他也不清楚胡世楠到底对沈铎作为毁掉他家的幕后黑手这件事了解多少,如果让胡世楠看见他们两个现在“厮混”在一起,肯定要不痛快,更何况他也从来没和胡世楠说过他和沈铎现在“在一起”这件事,万一让胡世楠觉得他是因为喜欢上了沈铎才对庄可可置之不理,那可真是大乌龙了,而且现在这个局面他也不能向他解释清楚。雁思归忽然就反应过来沈铎今晚突然出现在这里是为什么了,他就是要让胡世楠产生那样的想法,他就是要让他当着胡世楠的面默认,他是在对着胡世楠耀武扬威,怎么样?曾经你为之打抱不平的朋友居然爱上了你们同仇敌忾的敌人。一捧火倏忽从他胸膛窜起,雁思归几经忍耐才没叫面染冰霜:“介意。”雁思归按住他,看到沈铎半眯起了眸子,他干脆直白道:“你明知道里面的人是谁,他向来和你不对付,你又对他做了那样的事,他当然不愿见你。”

    沈铎踱步到雁思归对面,深邃的眼眸吐露出几分危险的讯息,他今晚本来就是压着火过来的。不查不知道,雁思归居然在他眼皮子底下玩的一手偷梁换柱,在药店里就把胃药换成了避孕药。在他查不到的地方,他又鬼鬼祟祟动了多少手脚?还以为终于乖顺了,没想到还是阳奉阴违,狡猾得很。现在更是,看穿了他打什么主意,干脆就不留情面地拆台了?

    沈铎还待要动怒,雁思归已然开口:“你自己找不痛快我不管,但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其中,我是最危险的那条。”雁思归一把薅过他的领带带向自己,“这我就不能不管了。”

    沈铎被他一拽,愣怔一瞬,雁思归的味道更清晰浓郁地涌入他的鼻尖,拽着他的领带仿佛拽着一条项圈,一双清清亮亮的猫眼近在咫尺抬眼看着他,那势在必得的样子好像在说:你已经被我逮捕了,哪儿都不许去。

    那种行走在悬崖边缘的迷人又危险的感觉再度向沈铎袭来,让他刺激到兴奋到战栗,一身的血液与荷尔蒙汩汩沸腾起来。雁思归从来都是野性的肉食动物,从来也不会甘心屈服于谁的爪牙之下,他们之间的角逐,或许会一直是这样兽与兽、猎手与猎手不眠不休的较量。“理直气壮地说出来,就不是耍心眼儿了?”沈铎捏捏他的耳垂,“狡猾。”

    雁思归松开他,“彼此彼此。”说罢,绕过沈铎独自去了包厢,发尾像是猫尾一样,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又骄傲的弧度,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主人的志在必得。

    沈铎盯着那抹弧度,咬了咬发痒的牙根。可爱又可恨,可恨又可爱。

    雁思归回到包厢用手机偷偷扫码结了账,加上胡世楠给他发了个8888的红包补做他女儿的满月红包,借口带阿雁上厕所提前偷偷离开了。一出门,沈铎的车果然在等着他们,雁思归刚想带着人上车,沈铎摇下车窗来:“后面还有辆车,叫人先把她送回去。”

    “交给我们吧,雁先生。”一位日常照顾阿雁的女护工已然站在他身侧,直接将人领走了。雁思归只好面无表情地钻进车厢。

    “不问问去哪儿?”沈铎一手撑着太阳穴,一手把玩着雁思归的手。

    雁思归微微偏过头,美人含羞似的看着他慢慢垂下眼帘,“都听你的”,沈铎愣怔一瞬,陡然被他这样风情万种的样子撩拨得起火又酥麻,就在他心中不快刚有所消散的时候,雁思归又抬起眼帘来,勾唇时是一抹恶作剧得逞的得色与讥诮:“——你想让我这么说么?”

    沈铎还待要恼,却忽然改了主意,故意伸手点在他鼻尖,酸道:“调皮。”

    这回换雁思归愣住了,随即一阵恶寒,沈铎唇角勾着恶劣又开怀的笑容伸手将人揽进怀里,亲了亲他的头顶:“雁雁怎么样都很可爱,你的一切全都是为我量身定制的”,沈铎捏了捏他肉肉的耳垂,“这次是真心的。”

    雁思归沉默,他这次的恶寒,同样也是真心的。

    沈铎带着他在一栋他没来过的豪宅停下,拉着人下车步行进去。甫一进门,雁思归就听到了潺潺的水声,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整个庭院都建在浅浅的水面上,地面皆是透明的玻璃,踩上去仿佛一脚踩进了湖里,清澈见底,各色游鱼摆尾,参差不齐的几株碗荷从玻璃孔里冒出来随着微风轻轻招摇,水面下是一层泛着幽幽荧光的五彩石,自然而然地将夜色中的庭院点亮,笼罩进一片如梦似幻的光色里。

    沈铎牵着雁思归的手在其间穿行,这整片朦胧迷离的光影仿佛是有意识一般吹拂在雁思归身上,争先恐后地将光怪陆离的美丽献给他,只求得他一次回眸时的垂怜。沈铎不由屏住了呼吸,握紧了身边人的手,他走在雁思归身边,突然就觉得自己是肉体凡胎,而雁思归缥缈得犹如云中彩月,不染纤尘,稍有不慎,他就会化为一缕轻烟薄雾,拂尘而去。雁思归任沈铎领着他进了那栋古色古香的建筑,连整个一层客厅地面都绕了一圈小沟渠,像是流淌了一条小溪河,锦鲤欢快地绕着客厅游弋,静中有动,顿添生机。沈铎领着他在客厅中间的木方桌席地坐下,脚下亦是游鱼。

    “喜欢么?”沈铎看着难得面有惊叹之色的雁思归,“我特地找人设计的,我记得你小的时候喜欢游泳,你母亲也总是在说‘编草席’,所以我猜,你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应该有一条河,长满水草的河。但是——我觉得这样的河你应该也会喜欢。”

    雁思归指尖隔着透明的玻璃在小鱼身上轻点两下,没有说话,倏地直起上身勾住沈铎的后颈第一次主动吻了上去。沈铎一怔,心跳如擂,巨大的喜悦骤然席卷了他的四肢百骸,动情忘我地回应起他来,马上夺回了主导权,激动地汲取、吮吸、啃咬、舔舐、追逐、探索雁思归的一切,他一次比一次深刻地认识到,他有多爱雁思归,爱到只要他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吻就能够将他彻底点燃。

    两人牛皮糖一样紧紧缠着彼此,在地面上翻滚着像是世界末日一般不顾一切地拥吻,蓬勃的情欲浪潮一般的瞬间充斥了整个空间,他们则在浪潮里纵情交尾享受鱼水之欢。沈铎凶悍得仿佛要将雁思归一口吞吃到肚子里去,额前和颈间的青筋都在弹跳,一张俊脸被欲望浸染得狰狞,仿佛一头凶相毕现的饿狼,压抑不住的呼噜呼噜的撕咬猎物时的嘶吼声不时从喉间冒出来一串,没几下,雁思归的唇瓣就彻底红肿得滴血,衣服也尽数被撕成碎片。

    沈铎在他白嫩滑腻的身体上留下一串急切又粗鲁的啃咬痕迹,手上的动作控制不住力道捏得雁思归都忍不住频频蹙眉,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求饶,只是眼泪朦胧地咬唇看着他,一副敞开了怀,献出柔软的肚皮,全心全意信赖他,任他宰割任他蹂躏的样子。沈铎被他逼得发疯发狂,叼住他胸前的软肉,微微用力,就吮吸到了他的血液,甜蜜的清爽的全是雁思归味道的血液。雁思归无可抑制地颤抖,仿佛是被欺负得惨兮兮的小奶猫,带着哭腔的呻吟都是细细弱弱的。

    沈铎掐着他的细腰将他牢牢掌控,腰下一沉,长驱直入,瞬间他喉间就发出了一声极其愉悦的低吼,雁思归被他这来势汹汹的悍然一击再兜不住打了几回转儿的眼泪,扑簌扑簌就顺着绯红的眼角珍珠似的滚落下来。

    沈铎眼都热得发红,邪恶的念头一波又一波涨得老高,还能,哭得再惨一点。沈铎掐着他的腰,失控地在那紧致销魂的地方发狠冲撞,两下就让那朵小玫瑰变了形发了红,每一次都是让骨髓甚至灵魂都在战栗的快感,每一次还没离开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还不够!还要!还要!这样的沈铎让他自己都感到害怕,他几乎能听见自己血管里汩汩沸腾的声音,兽欲在咆哮,情欲在翻搅,爱欲在燃烧。要雁思归,要雁思归,要雁思归!沈铎紧紧抓着他,紧紧压着他,在他身上每一处打下属于自己的印记,雁思归就是为他而生的,雁思归生来就是属于他的,上帝早早地将雁思归送到他身边,为了公平起见,却叫他被莫名其妙的仇恨与憎恶蒙蔽了双眼,叫他不能拥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童话式的开端,叫他不能早早地将自己的人生补全。

    他早就不知在什么时候就对雁思归在意了,动心了,着迷了,情根深种了,被仇恨掩盖得太深,压抑得太久,以至于一旦清除屏障,他的心就脱了缰失了控,肆意纵情,压抑得扭曲的爱意泛滥决堤,一发不可收拾,连他的自我都吞噬殆尽。

    或许,那时达八年的分别,不是憎恨或不在乎驱使,而是他的心在趋利避害,在自我保护,在自我拯救,在防止它被别人掌控,这样理智与自我都能焚毁的爱,一旦失去他,便是万劫不复。他的心的确已经被雁思归牢牢掌控,既然如此,从此雁思归便只能由他牢牢掌控,再容不得半点差池。

    “太凶了……沈铎……”雁思归最终还是忍不住哀求,香汗淋漓,梨花带雨,雁思归仿佛是一朵晶莹剔透的小雪花,在沈铎熊熊赤焰的炙烤下,融化后蒸发,蒸发后又凝结,凝结后再融化,反复不断没有尽头地轮回,沈铎凑到他嫣红软糯的唇瓣上吮咬,“乖,今天不要求我。”说着身下狠狠一捣,雁思归黏糊糊地惊喘一声,被他弄得甚至生理性抽噎起来。沈铎撩开他额前鬓边汗湿的碎发,将已经绵软如云的雁思归一把捞起,用他的心跳感受他的心跳,那是他想要共频的东西。沈铎捧着这一朵冰雪娇花,澎湃的欲念怎么做也无可纾解,只有抱紧再抱紧,只有亲吻再亲吻,只有浇灌再浇灌,这是他的花,他的猫,他的思归,他的雁雁。

    一晚上,雁思归被做昏又被做醒,睁眼时是晃动的视野,闭眼时是晃动的梦境。但他真的一反往常地乖顺,除了求饶了一次,一晚上任沈铎为所欲为,予取予求。沈铎将这瑰丽的春色无边无际地延展,从抵死缠绵到香艳刺激,从热辣似火到缱绻旖旎。只要雁思归一点点回应,就足以将他彻底点燃。

    雁思归最后一次昏过去之前,朦朦胧胧好像听见沈铎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但没来得及听清,他已经疲惫得彻底昏睡过去。说什么不重要,他只是不想听沈铎痴心妄想感化他,才用性爱的屈辱来惩罚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