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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妻路漫漫

    叶隐歌工作的地方在A城,距离他原来住的、带给他无限伤痛和不堪回忆的城市相距千里。

    轰隆轰隆声中,飞机滑行过跑道,飞向无边无际的夜空。下面灯火璀璨的巨大都市越来越遥远,渐渐凝缩成一个小小的光斑,被大气层阻隔,直至消失不见。

    越来越远了……

    叶隐歌把脑袋靠在靠垫上,疲惫得闭上了眼睛。

    与此同时,林家住宅。

    已经到了深夜,巨大的别墅依然灯火通明。黑衣手下沾满整个客厅,林篡在最前面焦急得踱步,一声一声,好像厉鬼踩着鼓点在刀尖上行走。

    手下们都低着头,生怕触着这尊大佛的霉头。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林篡一把接起,皱着眉头先呵斥:“如果不是准确信息,就不要再打进来了。”

    电话里不知讲了些什么,林大少的神色慢慢舒展开来。手下们支着耳朵听,奈何手机不怎么漏音,他们只能断断续续听到“……事务所……出差……酒店……”

    站成一排的手下在心里嘀咕,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但碍于少东家下午那骇死人的脸色和气势,他们愣是一个多余的字都不敢说。

    但凡事无绝对,其中就有人不怕死的,想要富贵险中求。

    有个手下比较有门道,大概知道一点发生了什么事,想着无非就是大少爷去抓逃跑的小情人儿,他要是跟着去抓到了人,说不定回来能讨得个大赏。

    于是他悄悄抬起头,腆着脸对林篡谄笑:“恭喜少东家,这不有消息了?您快告诉我们那位大佛在哪里,我们兄弟好赶紧去请了来,给您泄泄火!”

    林篡放下手机,大步流星得向大门走去。他走过的地方掀起一阵风,刮得那个多事的手下脸疼:

    “我的人,我要亲自去找他。”他冷冷道:“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少东家了。林家不会有少爷了。”

    他说完,也不再多逗留,风风火火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急迫得仿佛去追逐失而复得的珍宝。

    大门大大得开着,外面电闪雷鸣,孕育着夏末的最后一场大雷雨。

    林篡裹紧身上的黑色风衣,头也不回得冲了出去,背影决然而义无反顾,好像这一去,他就在也不会回来了。

    一众手下面面相觑。

    大少爷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林家不会有少爷了”?

    难道他要脱离林家,与林家划清界限吗?!

    他们被自己的想法惊到脑内波澜起伏。但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林家做贵公子是多少人可望可不可得的美事,林篡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小情人儿放弃自己的大好将来?

    那不成平日里最无所顾忌、怎么花心怎么来的林大少,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情种?

    林篡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那群手下在心里怎么编排他。他顾不上了,她抛弃一切,只求能在事情还未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之前,把他的小叶牢牢抓紧在手里。

    纵使山高水远,也绝不会放手。

    .

    叶隐歌结束一天的工作,疲惫得回到酒店。

    审计工作确实非常辛苦,这边的人手又不是很充足,很多同事都被外派到其他地区,所以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他来处理。

    叶隐歌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大雷雨来临之前回来。

    当他把自己“咣叽”一声砸到酒店的床上时,浑身的骨头好似都被抽走,软绵绵得没有一点力气,连抬一抬手臂都做不到。

    放在耳边的手机又开始震动起来。

    从他下了飞机、落地A城那一刻开始,手机就总有电话打进来。叶隐歌不用看也知道都是什么人打来的,他干脆开了震动,免得扰乱心神。

    “嗡嗡嗡——”

    震动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渐渐地没了声音。

    万籁俱寂。

    他没有开灯,黑暗遍布房间。窗轰轰隆隆,电闪雷鸣,耀眼的电光划过漆黑的长空,又很快消弭于无形。

    很快,哗啦啦的大雨下了起来。

    老天好像憋足了劲儿,誓要在季节交替的关头来个厉害的,那雨像倾盆一样,不要命得往下砸,噼里啪啦的水声横贯天地,仿佛催命的阎罗迈出脚步,在暴雨夜伺机收割夜行人的性命。

    如或有人这时候在还在外面的话,说不好会被这大雷雨吓破胆子。

    叶隐歌静静得躺在床上,双手交叠在脑后。他身体已经非常疲惫了,但是精神异常亢奋,能清楚得听到窗外每一滴雨滴砸向大地的声音,无数这样的声音汇集起来,汇聚成磅礴隆重的天地乐章。

    他突然很想喝酒,喝最烈的酒。酒精滑过喉咙,麻醉神经,把所有的烦乱思绪和无边妄念都驱散出去,还他一个安安静静了无杂念的睡眠。

    忽然,门外传来非常轻微的响动。

    这响动实在是太过轻微了,以至于叶隐歌支棱起耳朵,辨别了两下,才能确认,原来是真的有人在他的房间门口。

    他浑身的肌肉陡然僵硬起来。

    狂风暴雨的深夜,陌生的地方迎来的不速之客——很难不让他联想到,是不是林家的人到底还是找上门来了。

    他脑海中浮现出另一幅画面。那是很多年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天空阴沉沉的,但没有下雨,闷热极了。一伙人闯进他和爷爷暂居的小屋,两排黑衣保镖让开道路,无边黑夜的尽头渐渐走来一道黑衣修长的身影。

    简直如同魔鬼降临人间。那个场景,他这辈子也忘不掉。

    从那时候起,叶隐歌就很讨厌黑色。夜色浓稠的黑,保镖衣服的黑,以及昂贵的定制西服的黑——他统统不喜欢,极其抗拒。

    林家常年压抑的氛围,仿佛终日密布的黑云,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再让他身陷这黑暗中多一秒,他可能会忍受不住恶心而吐出来也说不定。

    叶隐歌强忍着恐惧,一步一步挪到门前,先打开了屋里的灯。

    他真的不是很想很想开门。他不想面对外面,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堆人,他都不想面对。

    “小叶,你开开门……是我……”

    虚弱得声音隔着门板穿透进来。叶隐歌屏住呼吸,仔细辨认了两下,才吃惊的发现,竟然是林篡的声音。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一个人是怎么跨越千里,穿过漫天风雨,一步步到达这里的?

    叶隐歌简直不敢细想,他赶紧打开门,林篡就像个破口袋一样滚了进来。

    “你不要赶我走,听我说……”林篡浑身都湿哒哒的,浑浊的雨水顺着衣服往下落,很快在地毯上积蓄出一小汪水洼。

    他的手攥住叶隐歌的衣袖,在明亮的白光下,很明显能看到上面摩擦的血痕,一条一条,触目惊心。

    “有什么话进来说,你这样要着凉感冒的。”叶隐歌架起林篡的两条胳膊,试图把他拖到床上去。

    然而他这样做只是徒劳。他们两个体重悬殊巨大,叶隐歌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林篡连屁股都没挪窝。

    “你抱不动我的,没事,我自己起来。”林篡苦笑着说,真的自己撑起胳膊,扶着墙慢慢站起来,一步一步朝房间里走去。

    直到他完全暴露在灯光下,叶隐歌才发现,这个男人究竟有多狼狈。往日里,林家大少爷最讲究脸面,哪怕一丝发胶打不匀他都拒绝出门。而现在,整张脸几乎破了相,一侧脸颊挂了彩,伤口还没有结成痂,血还在慢慢往外冒。

    但即便到了这一地步,他依然是英俊的。横纵错节的伤痕给他轮廓分明的脸平添了一丝韵味,好像打了胜仗的骑士守护着他光荣的勋章。

    不得不说,林篡真的非常强悍,天赋异禀而且体力惊人,高强度的奔波劳苦并没有完全消磨掉他的精力,一点残血能打天下。

    叶隐歌在房间里找了找,从电视柜下的医药箱里找出一袋板蓝根。他正准备烧水去冲药,林篡忽得从背后扑上来,像护食的大狮子一样牢牢抱紧他。

    “别走,别离开我,”林篡趴在他耳边说:“我看到你走了,我都要疯了,小叶,对不起,不管你想不想见我,但我真的一刻都离不开你,就是上天入地,我也一定要找到你。”

    “找到我,然后呢?”叶隐歌嗤笑,他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中含着一丝疲惫:“又把我带回林家去,又被关进那个暗无天日的牢笼中,是吗?”

    他双肩一震,推开林篡的怀抱,继续拿起热水壶去烧水:“林篡,我从来都没有真的讨厌过你,所以我会关心你的身体,怕你发烧烧死在这家酒店里,给老板招晦气。但我受不了林家,我受不了林画白,只要你姓林,还要回到林家去,我就永远也不可能跟你走。”

    房间里干燥温暖,林篡已经慢慢恢复了些活力,身上的衣服也渐渐得变干了。他起身到浴室里拿白毛巾,仔仔细细擦起头发:

    “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

    “我刚确定了你现在的位置,就立刻订了最快的一班飞机,但是, 下了大雷雨,飞机晚点了,我实在等不了,就一个人开车,开了大半夜,一路闯了多少红灯我不记得了,只想快点见到你。眼看着快到A城了,迎面撞过来一辆酒驾的车,我没躲过去,车翻了,我趴在路中央,全身骨头都跟碎了一遍一样。但我能回去吗?老子都到这一步了,还能不往前走吗!我就骑了辆摩拜,也没有伞,就这么在雨里横冲直撞着,终于找到你了。”

    林篡粗糙的食指摩挲叶隐歌的脸庞:“你看,为了再次见到你,我连命都可以豁出去——还在乎一个小小的林家吗?”

    他从衣袋里摸出一份文件。叶隐歌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份解除养父子关系的通告。

    林篡和林画白解除关系,彻彻底底脱离林家了!

    他是疯了吗?

    大好前程就此丢弃,别人求之不得的东西,他却为了他,弃如敝履。

    一时间,叶隐歌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好像无论说什么,在这份沉甸甸的通告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

    正好这时候水开了,叶隐歌逃也似的去倒水,给林篡冲板蓝根。

    “小叶,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林篡小心翼翼得开口。他的头发和衣服都干透了,但还有一丝丝湿润的草木青香萦绕其上,像是一幅缓缓展开的、舒朗开阔的画卷。

    这时候的林篡,和其他任何时候都不一样。

    “从今往后,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天大地大,哪里不能为家?我想牵着你的手,和你看风景,直到我们的头发都变白。”

    对于读书不多的林篡而言,这已经是他能说出的最动人的情话了。

    也是最珍重的告白。

    叶隐歌背对着他,觉得自己的眼眶已经泛起了红。

    这一刻,好像穿越了光阴,回到最初的福利院院墙里,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下。

    “小叶,今后的生生世世,你愿意和我一起度过吗?”

    夕阳西下,美妙的火烧云灼灼灿烂,晕染了无边苍穹。站在树下的少年伸出手,对他微笑:

    “当然愿意呀。”

    我的阿篡。

    这句迟到了很久的承诺,终于隔着颠沛流离的岁月、无数乱离生死,冲开了时间的藩篱,堪堪递到眼前。

    年少的誓言不要轻易许下,因为一许下,就是一辈子。

    纵使山高水远,依然虽迟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