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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名提示:爱德华——小少爷的大哥,乔治——小少爷的二哥,之前威胁过他去做一些不好的事】

    “啊,普兰特简先生,我真的很遗憾听到您兄弟的那个消息……”我猜当某人呼唤一个人却得到两个人的回应,一定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

    “我猜他在找您,哥哥。”我耸耸肩,然后自己拿着装有香槟的酒杯走到花园派对的另一个角落,打算找个地方把这个东西倒掉——这段时间我绝对不会碰酒了。

    这就是那个意大利佬提到的,市长家花园里举办的派对,聚集了不少名流贵族,在我看来实际上每一个宾客看上去都差不多——男士黑西装,女士款式复杂的晚礼服,互相恭维,吹嘘着自己。

    当然,最可笑的是当意识到的时候我早就已经融入了他们,我在与假畜生相处的天赋上不必与农场里那些真畜生相处差多少,毕竟我自己也是个恶心透顶的畜生(animal)。

    “理查,你不喝吗?”正准备偷偷把酒倒掉的我被身后突然的声音吓了一跳。

    “伊丽莎白女士?您来这里干什么?”我看着眼前身着浅蓝色礼服的贵妇,之所以惊讶是因为我觉得她更应该像个公主或者皇后一样被众人包围在中央,而不是独自一个人来这个角落找一个瘸腿的小丑说话。

    她是爱德华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嫂子,如今已是一对双胞胎的母亲(当初看到爱德华寄给我的信,我还以为是只有一个男孩)。我在他们结婚前与这位女士的交集并不多,只知道她是父亲某个合作伙伴家的长女,比爱德华还要大一岁,但是美丽端庄又知书达理,爱德华怎么想我不清楚,至少我的父母都对她很满意。

    “我只是看你的脸色不太好。”伊丽莎白手里没有高脚杯,她好像从开始就没有喝酒也没有进食。

    或许她更应该被评价为脸色不好,但实际上,因为前几天家里刚出过人命事故,普兰特简家上下不管是谁,看上去都不是很精神。

    “您知道的,虽然我与兄弟姐妹的关系并不是很好。”我用手指轻轻磨蹭着高脚杯下光滑的杯颈,“可是他去世了我还是很……不舒服,他还那么年轻,而且……”

    她似乎察觉到我的难堪,于是轻轻摆弄了几下手里精致的折扇,刚想说什么时又突然被身后酒杯相碰的声音吸引了注意。

    “他多像一位国王啊。”我看着不远处和那些商人政客谈笑风生的兄长,室外派对的灯光照射在他的金发上如同一顶无形的王冠,他看上去是那么的游刃有余,真就像是坐在王座上受人万人敬仰的年轻国王一样。

    意识到我们在看他,这位年轻的国王向身边的人群做了个暂时失陪的示意,然后走过来挽起我眼前这位美丽的贵妇:“亲爱的,不要一直待在这种阴暗的地方,来,我向你介绍一下这位风趣的绅士与他的夫人。”

    美丽的贵妇向我告别后再次走进人群,而那位年轻的国王则狠狠瞪了我一眼——反正他小时候对我就是这个态度,我已经习惯把这当成是他那双蓝眼睛里进了跳蚤。我在一旁看着走进人群中央的他们——年轻有为的国王与他温婉美丽的皇后,而国王的瘸腿又阴暗兄弟只能做一个小丑缩在角落——这总是让我想起一出莎士比亚的戏剧。

    起初他们还在因为“另一个普兰特简家的男孩”的离去而佯装难过,但某种带着疏离感的快活很快就在他们之间蔓延开。

    可怜的乔治哥哥,不会有什么人真正为他的离去难过,除了我以外也不会有人因为他的死而不舒服到现在。

    但某种意义上我也可以猜到,如果我按照他的计划,真的把那一小瓶药倒进爱德华的酒杯里,事情也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站在人群中间的人会变成乔治罢了——或许风流成性的他会留下伊丽莎白?但是这位美丽的女人刚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孩,他更可能为了让自己的地位更加巩固,会想办法把这三个可怜的孤儿寡母驱逐得远远的。

    到了派对的后半,爱德华终于意识到这里的角落还蜷缩着一个他引以为耻的弟弟,于是他仁慈地过来想与我“客套”几句。

    “先生。”我向他晃了晃拿在手里几个小时的高脚杯——我还是没把里面的酒倒掉。

    “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爱德华手中的酒还剩下一小半,但是看上去还很新鲜,“我希望你没说什么不该说的。”

    “比如说?我的爱德华哥哥背着嫂子在外面搞女演员?还是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生意?啊,不过那个老太婆一家被灭族了现在死无凭证,您应该很高兴吧?”我转过身看着他,我们的影子被拉长,投射在爬满某种蔷薇科植物的围墙上,更显得我矮小可笑。

    我把视线从影子移到那位年轻的国王身上:“是您的合作伙伴盛情邀请我来的,或许您可以问问他?啊,抱歉,我忘了您一直不屑于和他们打交道,一向都是让我跑腿的。”

    “看来你还是学不会怎么讨人喜欢。”我已经可以看到这位年轻的国王额角跳动的青筋,他只不过是碍于环境才没有打断我的鼻子。

    “这有用吗?我以前尝试努力讨人喜欢的时候也没见有任何一个人喜欢过我——至少是正常地‘喜欢’我。”我冷笑着看着眼前的男人,“我亲爱的哥哥,您应该听的懂吧?”

    “我很好奇你对乔治做了什么,能让他做出那种傻事。”爱德华皱着眉。

    “我只是在他侮辱我的时候还击而已,爱德华哥哥您不是每次都在场吗?那都是乔治自己的问题,与我无关。”我踢了踢脚下的石子,“不过,您一向习惯把所有的过错推到我的头上,要我说,您甚至可以把南北战争的原因也算在我身上,然后找个家写本书出来,那一定会很畅销。”

    “理查德,你知道吗?有时候我非常想把你的嘴缝上。”

    “您以前不是已经这样试过了吗?”我抬起眼看向他,他倒反而把视线移开了,“现在没有您的奶妈拦着了,您可以再试试。”

    “……我真遗憾为什么死的是乔治而不是你。”

    “因为我不酗酒,而且也不喜欢偷拍男人,更不会动不动就给家人找麻烦。”我上前几步,用我的酒杯碰了碰他的,“祝您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我的爱德华哥哥。”

    酒杯的质地不错,它们相碰发出了非常清脆的声响。

    因此也显得紧接着升上夜空的烟花发出的声音更加震耳欲聋,不远处的人群因此发出一阵阵惊叹,爱德华也被吸引了注意力,他抬起头看向夜空很快就忘记了他不讨喜的瘸子弟弟,并很快回到自己美丽的妻子身边一起欣赏烟花。

    一个负债累累的城市倒是能在这种奇奇怪怪的地方掏出钱来。

    我没有抬头去看,因为我一向不喜欢烟花,他们的存在会让我看不清天上的星星,而且那些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吵得我头痛,但我从最近开始我不太讨厌那种硝烟味了,它们至少能让我想起某个人。

    我在最后的喧闹中举起酒杯,透过半透明的酒液看着我名义上的哥哥,他正揽着妻子圆润的肩抬头看着天空绽放的烟花,再往左就是市长那个颇为豪华的宅邸,二层的阳台上也站着几个衣冠楚楚的绅士,其中就有那个和乔治一起逼我来宴会的意大利佬。

    他很快注意到我,带着看了就让人恼怒的笑意向我举杯,他的嘴唇一开一合,声音被吵闹的人群与烟花的鸣响遮掩,可我却看得懂,在说完那句话后,男人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敬未来的小普兰特简先生。

    我也笑着向他举杯,然后随手把那些酒泼到一旁的围墙上,围墙上盛开的高雅白蔷薇因为沾上酒水而垂下头,看上去狼狈得可笑。

    我放下酒杯,转身独自离开那个让我浑身不舒服的派对。

    我猜那个意大利佬只是他厌恶那个看不起他的爱德华.普兰特简,可是又不想放弃一些利益,机缘巧合他结识了同样看不惯爱德华的乔治,于是他们相互勾搭上并谋划了一场闹剧,只可惜这场闹剧因为乔治的死亡不了了之,而在乔治死后,他又盯上了我。

    是的,乔治五天前就死了,死因是酒喝得太多被自己的呕吐物呛死。在我们收拾他在这座城市附近的宅邸时翻出了不少——按照死者本人的话来说,令家族蒙羞的照片。就算是我看着也觉得头皮发麻。

    他一直在偷拍一些看上去挺纤细的年轻男人,我认识的与不认识的,其中大多是有身份的年轻人。

    当然,其中也有我——我是说除了那几张已经提前连底片一起被烧掉的,拿来威胁我的那几张照片外——还有更多我的照片,大部分看上去都非常令人不舒服,有些我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怎么拍到的。

    想到他那天高呼咒骂着死同性恋一边打我的样子,我莫名感到一丝讽刺。

    那些照片连带底片也一起被一把火销毁了,但是还是有一些闲话传了出来,不过还好,更多的人只是把我当作了被骚扰的受害人之一。

    这也让我渐渐消失的良心好过了一些——我是说——他确实是被自己的呕吐物呛死的,但是我稍微帮了他一点忙。

    比如想办法让他更快的醉掉,再比如在他醉倒的时候用抹布(好吧,其实那是曾经我在市场上买的两块新毛巾,但是在几个小时后它们就变成了连乞丐都不想要的抹布)捂住他的口鼻,并用膝盖顶了几下他的腹部。

    现场比我想象的干净许多,他没吐的到处都是,呃……至少在我拿开抹布之前还是挺干净的。

    比较麻烦的是他的随从,这个倒霉鬼看到了一些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所以他只能带着他主人乔治的钱包一起惊慌失措地逃走,最后掉进了这个城市外不远处的沼泽地里——满是鳄鱼的那种。

    他挣扎坚持了很久,但只可惜我没有怀表,否则我大概就能因为一个人在黑暗中表现出巨大的求生欲感到无比惊讶。

    后来调查现场的警探先生告诉我们说,乔治的这种死法出现可能性远比我想象的高,你醉倒了,失去意识,趴着睡着了,然后呕吐,吸进捂在脸上的呕吐物——最后死得干干净净(好吧,或许也没有那么干净)。

    紧接着你品行不端的仆人见状偷走了你的钱包,然后在逃走时因为紧张过度掉进沼泽里被鳄鱼撕成碎片,这样的案例也不少,这位警探非常大方地与我们分享了几个案例,各种匪夷所思的意外死法总是能让我感到现实比想像力更加离谱。

    而我这么做只是觉得,如果一定要杀人的话,杀死一个嫉妒长兄的醉鬼和他本身就没什么存在感的仆人,可比杀死一个快要登基的年轻国王轻松也安全太多。

    何况这个醉鬼抓着我的把柄,天知道什么时候就把我卖了。

    更可笑的是他给我用来毒死爱德华的毒药,我昨天问了一位比较了解这些的绅士,他告诉我这玩意儿一般是拿来做实验的,化学药剂,确实能害死人,不过致死量一般来说要有10克才行。

    我看着那位先生称出十克的粉末,心里暗自庆幸幸亏我杀的是乔治,否则万一药量不够只是让这位国王腹泻头晕的话,在那些医生仆人严密看护的情况中,不要说想下手,就连洗脱嫌疑都会变得更加困难。

    后来我把这瓶粉末卖给了这位绅士拿来做实验,这是整个事件中最最让我感到惊讶的事,这一小瓶粉末竟然远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值钱。

    就这样,在派对结束的第二天,我用这些钱在城市另一端的黑店找到并买回了那只刻有家纹的银制镀金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