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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恨我吗

    让人心变得很宽很宽的方法就是认清自己。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做的很好,我打小就知道自己的不成气候。不够正直又不够狠戾,没有天赋也没有才华。

    现在我有些担心的是余厥能不能认清自己,毕竟到我这儿来心理落差一定蛮大。我又不想和家族为敌,谁家小蚂蚁吃饱了撑的钻钢筋水泥。

    我回到房间时余厥还在原地跪着,姿势都没有换一个,我指了指房间里的电脑椅:“起来吧,坐这儿。”

    “是,谢主人赐座。”余厥从善如流地坐到我对面。当然,不一定是因为听话,也有可能是坐着总比跪着舒服。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开口解释这个事儿,我不擅长也不喜欢和人交流,更习惯挎着一张逼脸做最快的话题终结者。

    再者余厥其实块头挺大,肩宽腰窄肌肉很可观,坐在电脑椅上我还得伸长了脖子去仰视他,对我来说挺有压迫感。

    我喜欢和这种男人睡觉,喜欢肏他们结实有力的身体。比起征服欲,更重要的是一种奇异而廉价的安全感。哪怕我知道爬上我的床的男人肯定不会是因为爱我爱到做0,要么钱要么权总有一个胡萝卜在他们面前吊着。

    我不怎么爱折腾人,偶尔兴致上来了也做的极有分寸,比起其他家族的少爷来自然是个不错的冤大头。

    余厥不一样,余厥有一副好身材是锻炼出来为了长命百岁,好长长久久地为家族效力,也为了在将来坐上二把交椅的时候,遇到危机能够较好的保护自己。他的肌肉比起美观更注重于实用,显得并不像欧美健身猛男那样过分饱满和夸张,却暗藏着惊人的力量。

    旁支的少爷也是少爷,至少在仆人和家奴面前还算是这个家族的主子,余厥又不是家奴出生,不满愤恨我都可以理解,只是不能在我这个主支和主人面前表现出来罢了。

    “以后都不必跪,”我和他说,“我不经常回大宅,你自己看着处理,我的私产可以随便动。”

    余厥脸上有一种沉默而温驯的神色,这样的神色出现在一个高大英俊而又优秀的男人身上,无疑是最直白的诱惑。我别开头不去看他,也不打算用他,我不想每天身边跟着一个暗地里怀恨在心的人。

    我听见他问:“主人,您不带我走吗?”

    “不用叫我主人,”我答非所问,不想和他玩这些文字的游戏,只道,“和他们一样,叫我小少爷便是。”

    想了想,抓起衣架上的外套,最后叮嘱一句:“主家的规矩你应该比我更明白,那我走了,你自己安排好自己。”

    我舔了舔下唇,只觉得自己像中了助兴剂似的,对余厥竟然该死的兴奋,离了主宅便一路风驰电掣去见我那些狐朋狗友,脑子里全是和那些惯会拉皮条的家伙讨个差不多款的肏一顿,或是包下来肏个十天半个月也不是不行。

    作为一个纨绔子弟,我游手好闲,吃喝玩乐,自然也有富家公子哥都有的通病,什么都有了,闲的蛋疼,就是无聊,天天到处寻求刺激。难得这么兴奋一回,一晚上high的像是要升极乐天去,酒倒是喝的不算太多,就是被气氛渲染晕晕乎乎的不知今夕何夕。

    等到我第二天醒来,发现余厥正钻在我被窝里舔我的鸡巴的时候,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可以被做成灵魂三连表情包。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我的手还维持着掀开被子的姿势,余厥几乎是慢条斯理地舔完我鸡巴上沾着的最后一点浊液,分不清是精液肠液还是别的什么玩意。太奇怪了,他态度游刃有余的不像是在嗦我牛子,更像是在品尝一道餐点,看起来还有点……优雅?真是见鬼。

    “小少爷,您醒了,昨夜您喝多了酒,夫人命我接您回来。”他吃的干干净净,抬起脸来和我说话,棱角分明的面孔英俊的令人心猿意马,我揉了揉太阳穴,回想昨夜到底是什么情况——很快就想起来昨晚我和被拉的那个皮条胡天胡地了一会儿,余厥确实是过来接我了。

    那会儿我没喝多,就是有些昏了头,乐呵呵地拉着余厥就上了床,余厥没有反抗,皮条刚被干完一轮,在旁边坐着点着烟乐得悠闲,估计以为是我叫的第二个皮条……然后我把余厥上了,和个发情的公狗似的亢奋的一塌糊涂,把人家掰扯成看各种起来得先练三年瑜伽的姿势,爽的旁边皮条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回忆到这里我又开始怀疑昨天我迷迷糊糊到底认出余厥没有。总而言之,我把余厥肏了,肏完困的要死还不肯把那根鸡巴从余厥洞里抽出来,也不知道余厥是怎么把我弄回这边这栋房子的。

    反正十分钟前我的鸡巴还塞在余厥后穴里,他醒来,悄悄拔出来,然后给我清理下体。我绕到余厥后面,用手指拨拉了一下红肿而紧闭的穴口,一股混着血丝的精液就从漏口流了出来。

    果然他还没给自己清理。

    我不搞太重口的性虐待,但也别指望我温柔的对待床伴,尤其是事后清洗,去去去自己去。反正我笨手笨脚的洗还指不定给人家洗出个什么肠道感染呢。

    打发余厥去清理干净,我自己平瘫在床上遛鸟,望着天花板发呆。

    我是余家主支的小少爷,是个吃喝玩乐睡胸无大志无聊至极的人,活的空虚又没有意义,一辈子不可能像大哥那样,也背负不起那样的期望。

    我其实不想毁掉任何人,但是负罪感这种软弱的情绪也让人感到烦躁。

    我不讨厌闪闪发光的,灿烂的让人感觉头晕目眩的人。因为我一辈子也没办法成为那种人。

    ……

    我到底还是让余厥跟在了身边,他比我高一个头,收敛了平日里那种令人惊艳的精英气场,低眉顺眼的像我的保镖。

    我还是没有给他很多的限制,也没有阻止他使用网络和通讯设备。我和往常一样瞎干些有点兴趣的事,游戏,画画,拼接,泥塑,每天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眼睛一闭一睁,余厥就和个田螺姑娘一样把一切恢复原状。

    偶然兴致来了我会肏他,好吧,说句实话,其实我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有这个兴致,如果有可能我觉得哪怕干到肾虚后,也想把他绑在床上浑身上下塞满玩具,从他昏过去一直闹到他醒来。

    我好变态,不过我只是想想,有时候馋的厉害了才碰他,就像只有一颗水果糖所以一天只敢舔一口的小孩儿。

    家族内部最近有些动乱,听说是某个旁支以下犯上,结果整支血脉都被主家下令处决了,我回去过一趟时感觉足下的地毯都浸泡着血腥味,让我反胃的差点在家主面前吐出来。

    从主宅回家的路上或许是我面色苍白的过了头,余厥一面开车一面偷偷看了我好几眼,我回了家,团着小被子窝在沙发里,对着空气发了一会儿呆,想东想西酝酿了半天,还是决心问出口:

    “余厥,你恨我吗?”

    男人毫不犹豫地跪在我面前,附身将额头贴在地上——我用了贴这个温柔的词,因为地上有厚厚的毛绒地毯,如果不是有缓冲,我觉得这下能给他磕的头破血流。

    “下奴不敢。”

    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这么自称,因为我说不用,我不在乎这些规矩,他也就顺着我的意来,哪怕这些事情,无论哪件我要是事后翻出来,都够他在刑堂脱一层皮下来。

    我看着他的后脑勺,俯下身子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余厥,起来,听我说。”

    我还是第一次做对于整个家族而言称得上离经叛道的事情——“如果你想,我可以让你假死,送你出国。”

    余厥自己可以过得很好,我知道,我知道他有能力在任何地方站稳脚跟,出人头地,让自己过的很好。而我有一群狐朋狗友,每个敢出来瞎胡混的狐朋狗友,都有自己的一点门路,分开求到每个人头上,也不是做不到。

    反正余厥现在是我的私人财产。

    唯一的问题是,万一余厥是个为家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死脑筋,我把他扔出去他自己再跑回来,那我不得脑梗与心梗齐发连夜西去。

    前置工作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就差今晚这一出鸿门宴,呸,敞开心扉的交谈。

    跟着我实在没有前途,各个方面的前途都没有,而且等过两年我死了,私奴还得殉葬。天地可鉴,我可不想自己的陪葬品是活埋余厥。万一到时候一起下到地狱,没了什么狗屁家族的限制,这一米八八的壮汉冲上来给我一顿胖揍怎么办。

    没错,过两年我就死了,这大概也是我那便宜父母开始溺爱我的原因。那个并不隆重的成年礼,终于让他们认识到我没两年可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