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言情小说 - [综]穿的是种态度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4

分卷阅读184

    蛮有职业操守,也蛮有龙套意识的一个人。

    而他就是因为自己这种身为龙套的机智,才成为了第一个发现留痕公子到底是谁的人。

    说起来也是有缘的很。

    在留痕公子第一次在江湖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之时,龙套君正好干着打更的工作。

    打更人的工作可谓资深龙套的必修课,所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敲着敲着,他就蹑手蹑脚的跑到了一家地主墙外面准备做点什么,这个地主坏啊,不但欺男霸女,横行邻里,官府里面有关系,江湖上还有点小名气。

    普通百姓都被欺负的没人敢吱声啊。

    结果畏畏缩缩还没有来得及做点什么的龙套君,就发现这地主家里似乎正有高手高来高去的打架,打的不就,很快就把那地主给抓住了。龙套君也只远远的看到了当时留痕公子的背影——两个。

    不过当时的留痕公子还没有留痕公子的名号,但是第二天大家就发现那恶霸地主被绑着扔在府衙门口,身边还放着不少罪证。群情激奋、罪证确凿,特别难搞的恶霸竟然就这么给送进了天牢,大快人心啊!

    这只是龙套君第一次遇到留痕公子,在之后的日子里,他发现自己隔三差五的就能遇见留痕公子“为民除害”。而他换工作也越发的勤快了,不论是富贵人家的短工,或者是酒楼里面的小二,街边卖着小玩意的,又或者操起幡子算个命,四处走动,十次里总有两三次能够遇见留痕公子的。

    龙套君绝对不承认,他起初是不小心跟留痕公子走了同一个大概的方向,到了后来,留痕公子“作案”多了,名声出来了,他也就一路暗搓搓的随便蒙着方向跟着了。

    #总是能够看见男神在耍帅!#

    #男神今天看了我一眼,好紧张,要怎么才能装作经常被男神看了一眼的样子?#

    #男神又把坏人送到大牢里去度过余生了,果然是我的男神们啊~#

    #今天的男神队伍又增加了一个人呢,也是白衣帅帅哒!#

    其实说起来,江湖人很少会选择穿白衣,不过龙套君自从流落江湖,见到的人多了,就发现了一个大概的定律。

    不穿白衣服的不一定是大侠,但是穿了白衣服的,差不多都是大侠。就算是山寨盗版穿白衣服的,也都比武林中大部分的侠士们还要大侠一点——这里特指那位盗版了西门吹雪的叶孤鸿。

    随着男神队伍的壮大,龙套君感觉每次每天起床都很有动力,就连换工作都换的更加勤快了。

    没办法,男神们呆在一个地方的时候还好,但是当男神们动起来的时候,真真是行动如风,八匹马都跑不过人家两条腿啊。

    不过这才是男神们的专业素养啊。

    龙套君心目中的男神不多,但是正好都是穿白衣服哒,陆小凤就算了吧。虽然陆小凤也很帅气,而且拥有不停作死却从来死不掉的金手指,可是陆小凤的画风跟留痕公子队伍的画风有些不太一样,所以龙套君狠心将陆小凤排除了男神大队。

    起码他的男神大队里的男神们,没有谁跟陆小凤一样红颜知己遍天下。就连每个几个月出门杀人一次的西门吹雪男神,跑到青楼里,也都是找花魁给自己修指甲。

    这就是格调!

    如果是陆小凤的话,估计就是跟花魁调情了……吧……

    哈哈哈,话说男神的队伍越来越大,正是一件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而陆小凤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陆小凤也认识好多男神,后来出现的西门吹雪、花满楼还有盗版了西门吹雪的叶孤鸿,也都让人觉得棒棒哒。

    也是因为陆小凤的原因,这些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看在这一点的份上,其实龙套君还是蛮喜欢陆小凤的。

    唯一让龙套君稍微感到悲伤的就是,西门吹雪是个死宅,没事就不喜欢出门,天天宅在万梅山庄给自己的剑相亲相爱,花满楼大多数时间都呆在自己的百花楼里种花,但是比西门吹雪好点,有事没事的跟戊煦等人常联系,还经常会来溜达一下。

    至于那个盗版出来的叶孤鸿,自从见到了西门吹雪之后,就变成了西门吹雪的跟屁虫,就连叶孤城都被他抛到了脑后去。

    自从南王世子被皇帝陛下处置了,男神大队剩下来的戊煦几人中,九公子还是因为无聊,市场跟在戊煦的身边,而白云城主因为是一城之主,也转战回了自己的白云城。

    男神全都分开了,没有比这更悲伤的事情了。

    不过龙套君还是认准了戊煦,因为特别机智的龙套君发现,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非常固定的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找戊煦比剑。还有那花样作死陆小凤,遇到麻烦的时候也喜欢来找戊煦,他一来其他的几个人也基本都会出现。

    于是龙套君就变成了戊煦身后的跟屁虫,看着男神们继续在这里玩转江湖。

    最让龙套君暗爽的是,即使时至今日,这么大个江湖,那么多的人,都没有人确切的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留痕公子。没有谁猜到,其实留痕公子不仅仅只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人。

    这一点一直都被龙套君最为自己心中的秘密藏着。

    留痕公子的传说还在继续,不过后来龙套君非常可惜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毕竟他不可能追在男神们身后一辈子,他也需要过自己的日子。

    他在家乡种起了田,还娶妻生子了——虽然他曾经在皇宫里做过工,可他却不是公公,而是侍卫——等到有了孩子啊,他就开始跟孩子说起了自己辉煌的一生。

    当然他的重点都是突出自己身为龙套的机智性,以及男神们帅的人一脸血的风韵。然后喜闻乐见的,龙套君的儿子也变成了男神们的脑残粉。

    并且也是龙套君心中终极秘密的分享者。

    真是可喜可贺。

    ——

    ☆、第124章 侏罗纪公园1

    霸王龙又名暴龙,古希腊语中意为暴君蜥蜴,而在拉丁语中意为国王。

    戊煦低头看了看自己短小的前爪,对着水面的倒影偏了偏头,他这一次穿成了一头霸王龙。

    就算是对史前恐龙并不太了解,但是戊煦也知道,霸王龙是生活在恐龙统治地球的白垩纪末期,但是从系统给出的信息,还有他现在的生活环境来看,事情好像稍微有些复杂。

    这里是一片非常茂密的原始森冷,不但枝繁叶茂,而且其中还有许多光是看着就让人感到心惊的生物。只说一个简单点的,有一窝个头有人头大小的蜜蜂。

    相信所有正常人在见到这样的生物时,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掉头就跑。除此以外,在这一片地方,还有许多其他种类的恐龙,从食草目到食肉目,以及横跨了整个恐龙时期,不应该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恐龙。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