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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养狗约定,半夜偷偷舔脚

    沈芝华今天有灵感,所以晚上在书房多呆了会儿,写了几折新戏,如今提倡男女平等,走进梨园的女性也越来越多,原先注重唱的京剧也不得不增加更多的做、打部分,戏服和动作戏也要更加美轮美奂,才能吸引更多的女性走进梨园来。

    楼下大厅里的德制摇摆座钟“咚——”的响了九声。沈芝华站起来伸个懒腰,打算回卧房睡觉。

    果不出所料,顾垂庭又端端正正的站在他房间里,和昨天同样的装扮,黑色布带蒙眼,没有勃起的鸡巴也绑好了。身上乱七八糟的伤痕,经过一天,反而看起来更严重了,将原本健美的身体弄得有些惨不忍睹,偏生又能激起人一股凌虐的施虐欲来。

    顾垂庭听到他的脚步声,立刻恭敬的开口道,“沈先生,您要睡了吗?”

    沈芝华对他那副明明一丝不挂却还恬不知耻的模样已经见怪不怪了,走进去,关上了门。

    沈恪的学校有教职工宿舍,她住那边方便上课,只有周末放假有时间回来,有时候她爱出去玩儿,还不一定回来。

    今天沈芝华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想让她这周末回来一趟,目的是把这个她放在家里的大麻烦解决掉,可是沈恪说她这周有别的安排,笑嘻嘻的撒一通娇,说保证下一周的时间排给她亲爱的父亲,还叮嘱沈芝华要好好照顾她的男朋友。

    沈芝华差点被自己女儿呕死,挂了电话,一想到还要同这个疯子相处两周,沈芝华就头疼得很,看到本人更是没好气,他也还没有找到让沈恪看清眼前人的好办法。

    或许可以让顾垂庭再露出更多低劣下贱的一面?

    一个不要脸的傻啦吧唧的玩意儿,也妄想蛊惑他沈芝华的女儿!

    他一边走到窗前,一边道:“我让你站着了?”

    “没有。”顾垂庭立刻跪地,腰腹笔直,不见落魄,反而像正在表忠心的骑士。

    沈芝华坐上沙发,靠着后背,翘起腿,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缓声道,“眼睛。”

    顾垂庭立刻解开眼睛的黑布,露出一双精神的黑眸,痴迷热切的望向沈芝华。

    沈芝华傲慢的扬扬下巴,顾垂庭跪着膝行过来,跪着的身体也与沈芝华坐着的平高。

    沈芝华半垂眼皮,凤眼的眼尾就上挑得分外明显,凤凰于飞,展翅震震,尾羽带起的风似乎能刮到顾垂庭的心里。

    真美,他想,沈先生真是太美了!

    “你和恪儿是怎么认识的?”沈芝华不带语气时的声音异常清冽,像山间的溪涧,悦耳的动听的,却是冰沁沁的。

    顾垂庭发了会儿痴,便一五一十的说了。

    他是兴华学堂的一名中文老师,沈恪每周会有一个下午到兴华学堂教授孩子们洋文,两人就这么认识了。因为他是后进的老师,新华学堂的教职工宿舍都满了,于是沈恪就提议可以到她家住,反正她家很大,而且离新华学堂很近。

    沈芝华听得皱眉,“沈恪在租界联合学校教中文,怎么又跑到兴华学堂去了?”

    顾垂庭道,“她说,掌握外语是新社会必不可少的技能,咱们中华民国的孩子也不能落后,但是我们学堂请不起洋文老师,她是自愿用休息时间来给孩子们教洋文的。”

    沈芝华听了又是欣慰又是复杂,他很高兴沈恪知理明道,懂得民族大义,但是为什么沈恪没有告诉自己这件事?

    他有种女儿大了开始不要老父亲的复杂情绪…

    在沈芝华陷入沉思的片刻,顾垂庭已经一步一停,慢慢跚跚的挪过来依偎在了他脚边,今天沈芝华没有穿西服,他一回来就洗了澡,换上舒适的睡袍,这会儿坐着,衣摆往两侧散开,露出他穿着拖鞋的光裸脚踝和小腿。

    他的小腿很修长精致,胫骨很直,显得腿型笔直好看,顾垂庭好想摸一摸,可是又不敢。

    沈芝华还在想事情,条件反射的踢了他一脚,顾垂庭赶紧抓住机会一把抱住他的脚,拖鞋被踢掉了,落入怀中的是一只白净如玉的脚。

    顾垂庭不自觉的扯着嘴角,不露痕迹的摸了好几下,心想,这一脚挨得真划算,他终于从沈先生的脚上升到小腿了,有进步,有进步!

    沈芝华看他欢心雀跃的表情只觉得辣眼,沈恪找哪个不好,偏找了这么个下贱胚子。

    他记得联合学校里有个教绘画的老师就不错,她年纪轻轻怎么眼神就这般不好使。

    “放开。”沈芝华觉得被他抱着的那只脚汗毛都立起来了。

    “沈先生,我帮你按按脚吧?”顾垂庭巴巴的道,“我研究过医书,可以让您晚上睡得更好。”

    沈芝华眯眯眼睛,毫不留情的揭穿他,“说你他妈傻,居然还耍起小聪明了,收起你那肮脏的心思,你最好赶紧给我放手。”

    顾垂庭抱着他的脚又摸了一下,才恋恋不舍的放开。

    “鞋子叼过来。”沈芝华抬着脚没动。

    顾垂庭闻言一怔,沈芝华冷声道,“让你叼过来。”

    顾垂庭垂下头,额发遮住眼睛,半晌,才低低的听不出情绪的道,“如您所愿。”

    然后匍匐下身,将嘴凑到新置的大理石茶几底下,用嘴叼住那只雪白的拖鞋,给沈芝华翘在半空中的脚套上。

    看着那鞋尖上一排有些湿润的牙印,沈芝华难得有些震惊了,这个人是真的没有一点自尊心?这样的羞辱居然都能接受?!

    沈芝华莫名的就想看看,他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

    站起身来,顾垂庭跟着他的动作抬起头来仰头看他,沈芝华高高在上,神情高傲的俯视他,“今后你就是我的狗,进了这屋子就不能穿衣,必须四肢着地,记住了?”

    顾垂庭却最先是被他犹如天神般的高贵骄横的表情迷得神魂颠倒,漂亮凤眼里射出的凌厉冷光,红唇挑起的微小弧度,精致优雅的骨像,明明说着这么难听的话,却让人觉得他在吟诗诵词,听的人心口发胀。

    沈芝华眼皮一抬,再次慢悠悠道,“做不到就赶紧滚。”

    “我能!”顾垂庭像得到什么殊荣一般突然大声道,“我能做到,从今天起,我就是您狗,您是我的主人。”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沈芝华也想退不能,冷笑道,“好,我倒要看看,你能当成什么样儿的狗。”

    他说完进了浴室,心想,他一定会让沈恪看清这条狗的真面目。

    外面的顾垂庭却忐忑不已,沈先生没有给他下指令,是不是意味着他不用再滚了,呆在这里也可以的?沈先生是默认了吧?

    是的,他默认我可以出现在这个地方了!我已经是他的狗了!

    顾垂庭自问自答,开心得要飞起。

    沈芝华在浴室匆忙的解决了下个人需求,直接上床睡了,眼神都没有分给地上跪着的人,不,狗一个,而顾垂庭俨然已经化身成为一条守护主人的忠犬,也趴在地毯上打盹。

    但是他真的低估了沈芝华对他的影响力,和沈先生共处一室,他根本兴奋得睡不着。

    隐约听到楼下的钟响了三下,他还是毫无睡意,现在是初夏,而且沈芝华的房间里铺着的是长羊毛地毯,睡这里根本就不冷,顾垂庭从地上爬起来。

    发现沈芝华踢开了被子,一条腿从被子下露出来,睡袍被往上褥了一截,漂亮的玉足,秀气的脚踝,还有修长的小腿都露在外面。

    顾垂庭喉咙发干,这里…这里,他是能接触的。

    于是小心万分的凑过去,每一次和沈芝华距离更近一分,他就对他的喜爱更多一分,真好看,沈先生真的哪儿都是完美的。

    他偷偷摸摸的低头在沈芝华的脚背亲了一口,皮肤很光滑,沈芝华的玫瑰香钻进他的鼻腔里,像某种带毒的藤蔓,丝丝缕缕缠绕住他的心脏,他的指尖控制不住的颤抖,如同被欲望恶魔阿斯蒙蒂斯蛊惑,嘴唇离不开那块温润的皮肤,他亲了一口并不够,贪婪驱使他伸出罪恶的舌头舔了舔。

    那香气刺激着他的味蕾,沈芝华的味道,高贵中带着香甜,令人恨不得将他一寸寸嚼碎咽入腹中。

    沈芝华还睡着,没有动。

    顾垂庭就得寸进尺了,既紧张又满足,不敢太大力,舌头继续轻柔的从沈芝华的脚背一路往上舔舐,舔他凸起圆润的踝骨,他紧致光滑的小腿,沈芝华的毛发很浅,不仅腿上没有毛,还有那漂亮的密处,连阴茎都是光裸的,通体白玉无瑕。

    顾垂庭目光不由游移到薄被掩盖下的某处,已经两天没看到小肉棒和小花穴了,难受…

    于是将所有的思念都转嫁到眼前的玉足上,爱恋的舔了一遍又一遍,将整条小腿都舔得泛水光,像抹了一层润肤油,晶莹透亮得能看到内里的肌肉纹路。

    边舔边亲,他不敢太用力,也不敢吸和咬,所以除了口水就没就能有发挥作用的东西了,像是画地盘的野狗,将自己的味道自己的液体留在这个地方,这里就属于他的一般。

    在古代,脚其实也是一个人的私密部位,否则也不会有女子被看到脚就要嫁给那个人的说法了。

    顾垂庭一想到他正在舔的是沈芝华这种私密的部分,他就激情澎湃了起来,所有的激动都换成了性欲直冲下身,他控制不住的将手伸进裤裆里,一边滑动舌尖,一边撸动他肿胀的鸡巴,令他有种亵渎神祗的羞耻而激动的快感,在沈芝华面前,他俨然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只想占有他,略夺他,噬渎他。

    他眸色渐深,舌头有力的舔舐沈芝华的脚背,一路舔移到他的脚趾上,五个脚趾头都圆润可爱,白森森的,像刚冒牙的笋尖儿,他鼻息滚烫,挨个儿的亲一遍,又不满足的往趾缝中间探舌,巴不得把每根脚趾都放进嘴里吮一遍。

    手下的动作也跟着越来越快,一边能舔到他梦寐以求的人,一边能在他房间里当着他的面做这种下流的事,当真是他以前连做都不敢做的梦。

    涎水将沈芝华的脚滴得湿哒哒的,他终于满足了,沟壑难填的欲望稍得满足,射出来的那一刹那,顾垂庭餍足的低哼了一声。

    将自己的精液抹在沈芝华的床单上这种事情更是叫他像瞒着父母干了一件坏事的孩子似的,悄悄的缩回地毯上时都还窃喜激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