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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遇老乡,两眼泪汪汪,小乌龟傻乎乎跟老乡去酒店了

    陆归消沉了一段时间,终于被高数激活了。试卷上那个鲜艳的F就像达摩克里斯之剑吓得他一身冷汗,一个威严的声音在他脑袋里嗡嗡地响:陆归啊陆归,你这是在做什么!你爹问全村人借钱供你上Y大,就是为了让你在这长吁短叹、蝇营狗苟?还说什么努力争取奖学金,你看看你这怂样,还不如赶紧收拾包袱回家种田!

    他一咕噜滚下床,叫住准备出门的林枫晚:“等等我,我也去!”

    今天没有课,林枫晚准备去市图书馆借几本书,顺便买些参考资料。刚好附近的体育馆举办演唱会,出租车都往那边跑了,便只好改乘轻轨。

    陆归自从入学后几乎没出过校门,这是他第一次坐轻轨,简直就是乡巴佬进城哪哪都新奇。林枫晚却一直脸色不佳,车厢里挤得像罐头一样,各种气味难以描述,还有小孩哇哇大哭,简直集齐了所有他讨厌的情况。

    下一站又上来一群人,把陆归和林枫晚直接冲散了。好不容易到了图书馆站,陆归下了车掏出手机——咦?????手机呢?!

    他那个出土文物手机估计是不会有人偷的,百分百是给挤掉了。陆归心也疼肝也疼,浑身都疼,浑浑噩噩随着人流出了站,站在繁华的市中心就像站在滚滚洪流中的一个小孤岛,一时不知道何去何从。

    “同学,请问你知道这个餐厅怎么走吗?”

    陆归傻傻地看着站在面前的男人,半晌才回过神:“对、对不起啊,我也不知道。”

    男人笑道:“哦,我看你的样子是个大学生,以为你比较熟悉这一片呢——听你的口音有点像F市人?”

    “啊,我的口音……哦,噢,是,我就是那边的,不过不是省城,是黑岗镇的。”

    “那真是巧了!我是省城的,咱们是老乡。在Y市要找个老乡可真难,这都能碰上真是缘分……”

    这个男人非常健谈,但又一点不会惹人反感。没几句陆归的底就被摸了个七七八八,眼下的窘境自然也没能瞒过去。

    “你先不要着急,都这么大个人了,不会出什么事的。”男人安抚道,“不管走散到哪里,总归是要回学校的。现在的问题是你的手机丢了,要赶紧买一个,否则万一家里有什么事找不到你就该着急了。”

    陆归支支吾吾的,他当然知道,但他买不起啊。那个老手机还是村里一个大伯出去打工,用旧了带回来的送给他的。他看到周围的同学一个赛一个酷炫的智能手机怎会不羡慕,但一问价格,最差的也上千,马上就打消换手机的念头了。

    他的反应全都落入男人眼里,后者不动声色道:“差不多十二点了,要不咱们先去吃饭?难得遇到老乡,必须好好聚一聚。”

    他一说吃饭,陆归的肚子就马上咕了一长声,响应得不要太积极。他臊得满脸通红,摇头摆手,男人道:“来吧,就当给我接风。我以后在Y市发展业务,多认识一个人等于多一个人脉嘛!吃完饭我跟你去逛图书馆,正好我也想借几本书看看,说不定能遇到你的同学。”

    陆归被他半劝半诱来到一家餐厅,坐下一看菜单魂差点惊飞了:妈呀,这一道拍黄瓜就顶他一个月生活费!这拍的是黄瓜吗?!其他根本看都不敢看了,屁股扭来扭去如坐针毡。这时男人已经点完菜了,看着他的样子眼里笑意渐浓,忍不住又逗他:“不如试试这里的红酒?听说是法国原装进口的,味道很不错。”

    陆归舌头都大了:“进、进口……不不不用了!”他鼓足勇气道,“我,我能不能不吃了,太贵了……”

    “菜都点了,不能退的。”

    “……”

    男人噗嗤笑出来:“好啦好啦,开玩笑的。既然是我带你来的,当然是我请,你就放心大胆吃吧。”

    “可是真的太贵了!”陆归小小声道,“我不知道这里那么贵,知道的话肯定不能跟你来了。我还是不吃了,多了那些你打包回去晚上吃……”

    男人把他按回座位,笑道:“这是出差补贴,公司出钱,我又不用自掏腰包,多一个人吃我还能多点几个菜式,你就当帮哥的忙,好吧?”

    路归瞪大眼睛:“真的?你的公司真好,还给报销餐费!”

    “嗯。来,先吃点开胃菜……”

    两人边吃边聊,陆归知道了这个老乡的情况,简直是钦佩得不得了。人家也是名校毕业,年龄只比自己大了七八岁,就已经是大公司的经理,这段时间刚好来Y市拓展新市场,合同已经谈得差不多了,明天就飞回H市。都是穷山沟里出来的,人家衣着打扮、举手投足都是一派洋气,用闫一楠的话说,iional,自己简直就是金凤凰面前一只灰扑扑的土鹧鸪。

    叫做连胜的老乡吃完饭果然就跟陆归去逛了一下午图书馆,并且给他选择参考书提了许多实用建议,还用自己的经验指导陆归怎么去选课、争取奖学金等等。

    “大三下学期就可以考虑找实习单位了,到时我们公司在Y市肯定已经开设了办公点,好好加油,把绩点搞好看些,胜哥帮你推荐好的岗位。”

    陆归感动得一塌糊涂,连胜笑道:“你别这么看我呀,我会误会哦。”

    陆归脸一红,连忙把视线移开,惊慌扑闪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轻轻扫在连胜心尖。两人从图书馆出来,陆归书包装得满满,刚想跟连胜道别,天上隆隆一阵雷声,大团大团的乌云聚集,每天傍晚例行公事的一场暴雨准备来了。

    “我要走了!”

    陆归刚想跑,连胜一把抓住他的手,“下雨,人太多了,你挤不上车的,万一把书挤坏了就糟了。”

    刚挤丢了手机的陆归立刻僵住了。

    连胜道:“晚一点走吧,吃完饭雨就停了,回去刚好避开下班高峰。”

    “不不不,不吃了!”

    中午那顿饭哪里是吃饭,一口口吃的都是钞票,吃得人都要胃绞痛了。

    “不在外面吃,回酒店吃,酒店包餐,出差福利。你来不来菜都是那么多,我一个人天天吃不完只能倒掉。”

    浪费可耻啊!陆归迈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被连胜拉着一路跑去拦出租车,好不容易拦了一辆,刚关门豆大的雨点就噼里啪啦打在车身上。

    “呼!”

    陆归心脏还在扑通猛跳,没想到打个车还得抢个你死我活,果然在大城市遵循的是丛林法则。他缓了好一会才发现自己还紧紧握住连胜的手,顿时触电般弹起来,脑袋砰地一下撞在车顶,司机都笑了:“小同学,你是想开个天窗兜兜风啊?”

    连胜摸着他的头笑道:“这里长了个角,嗯。”嘴角那抹温和的笑意让陆归臊得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

    连胜住在附近一家五星级酒店,陆归从进门就抱着破书包缩成一团,完全不敢直视那些光鲜亮丽的工作人员,自觉连清洁工都高端大气上档次。要不是怕包里的书被淋湿,他早就奔出去奔得远远的,宁可在拥挤的站厅里也不愿在富丽堂皇的门廊下避雨。

    连胜把他推进房间,“随便坐,想喝什么?橙汁可以吗?”

    陆归悄悄打量一下周围,巨大的落地窗外是鳞次栉比的高楼,铺天盖地的暴雨冲刷着这个城市,闪电与雷声似乎近在咫尺,这个场景比他以前在电视里看的那些大老板的酒店还要壮观华丽。破山村播的港剧已经是十几年前的老剧了,十几年前的香港中环景色又怎能跟十几年后Y市的新区相比?

    “很美吧?”

    连胜从后面靠近,身体贴得很近,近到陆归能感受他炙热的体温。他一只手轻轻搭在陆归肩上,另一只手按着落地窗,就像从后面把人抱进怀中一样。可是除了那几根手指,其他部位并没有触碰,陆归提着一颗心,想,也许自己太过紧张。

    “我刚考到H大的时候也像你现在一样,面对繁华的都市不知所措,到处摸索、碰壁,被人瞧不起,迷失,堕落……不过还好,我重新找回自我,从低谷爬起来,一路爬到今天这个位置,站在这个高度。

    穷酸,见识浅薄,视野狭隘,我们大山里出来的娃儿确实不能跟城里人比。但是如果不去改变,只是一味自卑,怨天尤人,那一辈子也就是这样。

    所以不要低头,抬起头,好好看眼前的一切,连想都不敢想的话,梦怎么会成真?说不定哪一天就成真了呢?”

    他按在玻璃上的手不知何时捏住了陆归的下巴,强迫他抬头面对窗外的暴雨和高楼,一个个字比雷电还要震撼地打在他心中。陆归被他说得热血沸腾,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轻声道:“对,我要……我要改变!”

    他脑海里翻天覆地变幻了一番,终于平静下来,连胜已经在餐桌旁招呼他:“快来吃饭。”

    陆归对这个老乡的好感度蹭蹭上涨,真恨不得自己有这么个亲哥,恨不得把心窝都掏出来跟他交好。连胜问一句,他就滔滔不绝讲十句,从出生到上大学事无巨细好的糗的全都和盘托出,幸好他还知道轻重,知道某些事情要守口如瓶。他本来想着吃完饭就走,结果雨还没停,连胜又跟他聊起学业规划,字字珠玑,陆归听得入了神,端起手边的饮料喝了一杯又一杯。

    “胜哥,这个果汁真好喝。”

    连胜笑笑,“我先去洗个澡,你喜欢喝就多喝几杯,待会雨停了我送你去轻轨站。”

    陆归此时比刚进门时放松多了,坐了一会儿,浑身轻飘飘的。他不知道自己喜欢喝的果汁其实是一种果酒,入口香甜,后劲绵长,他还一口气喝了五六杯。等连胜从浴室出来,看到的就是他毫无防备斜靠在沙发上的睡颜。